山东出台新政:鼓励幼儿园增设托班,面向2-3岁幼儿开放
发布时间:2025-01-24 16:01:30来源:网易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旨在优化出生人口支持政策,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该措施鼓励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既解决托育难题,又缓解幼儿园生源不足问题。同时,山东还健全了财政、收费、师资等保障机制,以提高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积极性。
山东对开设托班的基本条件、登记备案程序、财政支撑和教师保障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并明确了不同类型幼儿园的营业范围变更和托育信息备案流程。地方政府需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和幼儿园托班安排建设补贴和运行经费,并将托班幼儿纳入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保障范围。同时,要求配齐配强托班保教人员,并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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