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这意味着评标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规则来进行,不能随意更改或增加新的标准,以保证所有投标人都能在同一标准下竞争。
其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时应保持独立性和专业性。他们不得与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联,也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其判断的利益输送。这有助于维护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再者,《招标投标法》还强调了保密原则。在整个评标期间,所有参与人员都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评委名单、评标过程中的讨论内容等。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外界干扰评标结果,保障评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此外,对于特殊行业或者重大项目,法律允许制定更加详细的评标细则。这些细则需要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且同样要遵守上述基本原则。
最后,如果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受理并处理此类案件,以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来规范评标行为,旨在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才能真正实现择优选择合作伙伴的目的,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